近日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修訂發布了《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》(以下簡稱新《一類目錄》)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新《一類目錄》以2017版目錄為主體框架,包含2017版目錄中19個子目錄,119個一級產品類別,368個二級產品類別,品名舉例2629個。較2017版目錄增加90條產品信息,新增品名舉例538個。
禁止添加成分名錄
本次新《一類目錄》還編制了《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禁止添加成分名錄》作為附錄,規定新《一類目錄》中“09-02-03物理降溫設備”“09-03-08光治療設備附件”“14-10-02創口貼”“20-03-11穴位壓力刺激器具”中的產品不能含有中藥、化學藥物、生物制品、消毒和抗菌成分、天然植物及其提取物等發揮藥理學、免疫學、代謝作用的成分或者可被人體吸收的成分,包括但不限于附錄表格中所列成分,進一步規范相關產品備案。
限定了物理降溫產品范圍
此外,新《一類目錄》還對2017版目錄中“09-02-03 物理降溫設備”第三個條目的產品描述、預期用途和品名舉例均進行了規范和修改,除在成分方面予以限定之外,在預期用途方面限定其為“用于發熱患者的局部降溫。僅用于體表完整皮膚”,在品名舉例方面刪除了“醫用冷敷貼、醫用冷敷頭帶、醫用冷敷眼罩、冷敷凝膠”。
同時明確,該類產品備案時,應當直接使用目錄中的“品名舉例”名稱(如醫用退熱貼、醫用冰袋、醫用冰墊),產品描述應當詳細列明產品具體組成成分,預期用途不應當超出目錄規定的預期用途。國家藥監局表示,此舉意在進一步規范此類產品備案,凈化市場環境。
刪除了液體敷料、膏狀敷料有關內容
新《一類目錄》將2017版目錄“14-10-08 液體、膏狀敷料”中第三個條目刪除,即非無菌提供、通過在創面表面形成保護層,起物理屏障作用,用于小創口、擦傷、切割傷等淺表性創面及周圍皮膚的護理的液體、膏狀敷料未納入新《一類目錄》。
此外,國家藥監局明確了《一類目錄》相關實施事項,對于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備案的產品,其中如按照《一類目錄》產品仍作為第一類醫療器械管理、但備案信息表中登載內容及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有關內容與《一類目錄》不一致的,備案人應當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備案信息變更,或向原備案部門提出取消原備案、重新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。